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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的心理调节与心理保健

来源:保健文汇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0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政法干警的心理调节与心理保健吴节义(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四川绵阳)摘要: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们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心理调节与心理保健显得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

政法干警的心理调节与心理保健吴节义(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四川绵阳)摘要: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们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心理调节与心理保健显得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政法干警承受了更多的压力,如社会各项改革的压力,义、利观念的压力。工作强度、难度提高的压力,人身安全的压力,家庭生活的压力,经济压力。这些压力,使政法干警队伍中的一些成员出现了许多心理问题,影响了政法干警的正常工作,有的甚至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关注和开展政法干警的心理调节与心理保健工作,提高政法干警的心理素质,帮助政法干警掌握常用的心理调节的方法,使他们能够适应现实生活与工作的挑战。关键词:政法;干警;心理;调节;保健中图分类号:[1035.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901(2001)06-0076-05一、心理调节与心理保健是政法干警适应现代社会各种挑战的基本保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我们进入了一个竞争日趋剧烈、压力逐渐增大的社会进程中,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都毫无例外的受到各种各样的冲击,谁能够科学、正确的调节身体和心理,保证身心的健康,谁就能在市场经济的压力下取得生活与工作的成功。因此,学习和掌握心理调节与心理保健相关的知识,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显得十分重要,而对于工作压力更为巨大的政法干警来说,掌握心理调节与保健的知识,保持心理健康就更为必要。早在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健康就下了具体的定义,强调健康是一种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虚弱的状态。2001年4月2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在世界精神卫生日致信世界卫生组织,强调中国政府重视、关心人的精神卫生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中国人民的心理健康。由此可以看出,心理健康的问题现在已经被作为政府关心的工作并将其放在重要的地位予以解决。在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法干警如果不能够调节自己的心理,不能够面对各种生活与工作的挑战,就不能履行好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工作职责,辜负党和人民群众对政法干警的期望。二、政法干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受的各种压力我们说政法干警的心理调节与心理保健具有特殊的意义,是因为政法干警扮演了特殊的社会角色。一方面,作为维护国家的法律、社会秩序的执法者,必须在各种各样的冲击与挑战面前保持高昂的斗志和工作状态,另一方面,每一个政法干警都是普通的人,他们的身体和心理与其他所在行业中的人一样都要承受生活和工作的巨大压力,都必须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这些压力和挑战具体来讲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I.社会各项改革的压力。我国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进程中逐步加大了各项改革的力度,实施了住房制度改革、养老制度改革、用工制度改革、教育收费改革,这些改革措施的每一项都涉及到政法干警生活与工作,每一个政法干警作为一个普通人都与其他行业中的职业工作者一样,承受了改革的阵痛与压力。这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心理承受能力来讲,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你能承受并正确认识和面对就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投入紧张的工作,不能承受就会出现一定的思想问题和工作问题,甚至导致工作和生活的失败。一76—2.义、利观念的压力。市场经济的建立,导致人们的物质观念和金钱观念发生了变化,义和利的矛盾进一步加剧,这就促使了人们的道德理念和心理防线面I临更大的压力。政法干警作为普通人也在承受这一压力,一方面政法干警具有维护法律的尊严,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利益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作为普通人也渴望生活水平能够跟上社会发展的速度,过上所有人都渴望的幸福生活,而一些犯罪份子就看上了政法干警执法的权力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要求,对政法干警加以腐蚀拉拢,以各种手段瓦解政法于警的职业警觉性,这也加大了政法干警的义、利观念的压力。3.工作强度、难度的压力。由于社会改革的力度加大,社会各种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导致目前社会中违法犯罪的案件直线上升,大案要案屡屡发生,而国家为了加强法制,以法制取代人治,强化了各种办案的规范与措施,一方面要求政法机关加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不能办错案;另一方面又强调办案人员不能违法办案,并建立了各种制度,如错案追究制度,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制度,主审法官负责制度,保证以法制国、依法办案,这就加大了政法干警工作的难度与强度,增加了工作压力。4.安全压力。政法干警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除了承受所有职业工作者都要承受的压力以外,还要承受由于职业活动而形成的特殊压力即人身安全压力。由于许多犯罪份子在实施犯罪时都是以有组织、有目的的犯罪为前提,其行为特征表现为疯狂、残忍,因而他们对政法干警的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常常加以疯狂的反扑和报复,尤其是一些团伙作案和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常常导致政法干警在执行任务时受伤或牺牲,这就造成了政法干警的安全压力。’5.家庭生活压力。由于干警的工作性质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工作的特点是突发性强,常常因工作任务繁重而早出晚归,不能照顾好家庭,而作为普通人的政法干警的家庭都有各自的家务,这一切皆因担负了政法干警的工作而受到影响,长此以往,导致家庭中夫妻矛盾加剧,形成家庭生活压力。6.经济压力。政法干警均是国家公务员,由国家提供薪水保证其基本的生活要求。但由于在市场经济的改革中受国家财力等各种因素的制约,政法干警的工资水平普遍不高,加上各地办案经费不足,导致基层干警常常用自己的薪水作为办案的经费,导致个体经济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形成经济压力。三、政法干警的心理问题在职业活动中的表现从目前政法干警维护国家的法律威信,打击违法犯罪的实践来看,绝大多数的政法干部都模范地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但也有一些干警在自身的工作过程中因为心理状态的调节问题,导致工作不适,不仅没有完成社会赋予的角色任务,而且还有一些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具体来讲,政法干警的心理问题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认知发生偏移,导致职业理想动摇政法干警是国家专政机关的栋梁,每一个人都是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和保护者,政法干警对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必须十分清醒,在各种复杂的现实问题面前保持自己的职业警觉性和敏感性,坚定自己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心。但也有一些政法干警在犯罪份子的腐蚀拉拢和巨大的诱惑面前放松了警惕,认识上发生了偏移。将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职责和任务抛在一边,干起了执法犯法、违法乱纪的勾当。相关的一些案例在传媒上多次曝光,给执法机关的形象带来不良影响。2.情绪偏激,导致个人矛盾激化政法干警是在一个政策性强,危险度高,工作难度大,工作时间不固定的环境中工作的,工作过程中的问题矛盾在暂时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常常会引发一些偏激的情绪,这些情绪有时又会反过来,造成一些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使矛盾和问题更加复杂化。比如现实工作中的一些干警违法使用枪支造成人身伤害事件,就是由于个体的情绪偏激,导致矛盾激化所为。3.意志消沉。导致纵容犯罪政法干警的神圣使命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种使命感需要干警具有坚定的意志力和较高的意志水平,因为犯罪份子在犯罪后总想逃避惩罚,总会用各种手段干扰对案件的侦破,这就需要干警超人的意志力去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排除各种各样的干扰将犯罪份子抓捕归案。这时,坚定的意志力就会促使干警的使命感得到强化。所以,政法干警的意志力和使命感是相互相成的。现实生活中,许多政法干警中的堕落者,就是因为在金钱、美女的诱惑下失去了意志力,不能在这些诱惑面前克制自己、制约自己,最终成为政法队伍中的败类,为人民所不耻。4.性格变异,导致社会行为反常政法干警在实际工作中也是以一个平常人的状态来参与的,绝大多数干警的工作应该说都是有效率的,是值得称赞的,正是因为他们的努力,才使人民群众得以安居乐业,使社会井然有序。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政法干警也是人,既然是人就有自己的性格,这些性格有的有利于工作开展,有的不利于工一77—作开展,当不利于工作开展的性格经常给个体造成障碍而个体又不善于调节时,就会形成恶性循环.最终使自己的个性变得越来越怪癖,这样一来同事关系紧张,工作效率下降,正常的工作状态也就不复存在了。5.健康恶化,导致身心疾病政法干警的工作存在着难度和强度上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还需要干警以强壮的体力参与对敌斗争,以强悍的体力,高超的擒敌技能征服犯罪份子,在实际工作中,人的身体和心理是一个协调统一的过程。相互之间存在着一个制约关系,有的干警由于长年累月工作在第一线,风餐露宿,落下一些顽症,而这些疾病久治不愈,又影响到人的心理,使工作意志消沉,这些事实都提醒我们有病应及时治疗,消极怠医,不仅会给身体带来更大的伤害,同时也不利于工作。四、政法干警的心理健康标准前面我们讨论了政法干警所承受的工作压力和容易出现的心理问题,那么,政法干警的心理健康有没有一个标准呢?我们说,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政法干警也是人,只不过他们的工作环境要特殊一些,工作的难度和强度要大一些,因此,政法干警的心理健康标准就有了一些新特点。下面我们就此做一些讨论:1.政法干警心理健康的智力标准政法干警都经过专业训练,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在智力上,也处于一种较好的状态中。我们说的健康的智力标准,主要是从干警的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操作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等来认识,看是否与同年龄的干警相一致,如果有较大的差异,就要注意是否智力水平有所下降,同时,也要看是否与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相适应,如果不太适应,则也应考虑智力水平的下降问题,以便引起自己的重视。2.政法干警心理健康的情绪标准情绪在心理健康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它是个体在现实中是否满足需要而产生的内在体验,情绪与人的环境有关系,同时也与人的主观状态有联系。我们所说的心理健康的情绪标准,主要是指情绪的表现状态。这里,我们应把握三项指标:(1)情绪的稳定状态。情绪在个体的生活中如果不稳定,个体的情绪表现得喜怒无常。我们就很难说这个人的心理是健康的。(2)转移状态。情绪的稳定有利于我们开展社会交往活动,有利于我们开展工作,但我们也应明确,情绪的稳定是相对的,个体的工作对象、工作环境要发生变化,因此,情绪也会因此而发生转移、变化,我们能够较好的把握自己的情绪,就能顺利的实现情绪的转移,如果不能较好的把握转移自己的情绪,就应考虑自己的心理健康问题了。(3)与引发情绪的原因一致。具体来讲就是情绪的产生在强度上,应与引起情绪的刺激度一致,如果不平衡,应该说也是有问题的,如我们常说的大惊小怪、惊风火扯,偶尔这样,人们会觉得你有趣。经常这样,人们会觉得你有毛病。那么,反过来行不行呢?也不行,对刺激没有一点情绪,麻木、呆滞也是有问题的。所以,除个性影响外,情绪的健康就在于表现的一个度上。3.政法干警心理健康的意志标准意志是个体自觉组织自己的行动并克服困难的心理过程,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意志状态,都有不同的意志水平,这种水平我们往往以个体的意志品质为指标去衡量,具体来讲有四个方面:(1)自觉性,这是个体对面对的困难、问题以及自己的能力、状态的一种评估、认知,自觉性能使个体开展或者停止行动,因而具有较大的能动性。(2)果断性,是个体在困难问题面前是否犹豫不决,优柔寡断,这对问题的解决是至关重要的。(3)自制力,个体自己克制自己,制约自己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问题的解决。(4)坚持性,能否在克服困难的进程中坚持下去,决不放弃。在这四个要素中,有程度、大小的区别,而这种程度、大小的区别就决定了个体克服困难的状态,决定了个体最终是否走向成功。政法干警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这几个方面应该说,都比其他行业工作的人高一些,这样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4.心理健康的行为协调标准我们这里所说的行为协调标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体的认识与行为应该统一,不矛盾,内心没有冲突。就这一点来讲,政法干警更应体现得好一些。政法干警自己对工作是怎样认识的,理解的,就会把这种理解、认识反映在工作实践中,如果认识与行为出现不一致,内心就会苦闷、烦恼,导致消极、消沉,工作中的矛盾加剧,长此以往,就会弓『起心理障碍,形成心理疾病。第二,认识与行为的统一应该体现在长期的工作中,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勇于奉献、自我牺牲,不是暂时的,而是长期的,要在每F1每时的工作中表现出来,而不是只凭热情,高兴了,我这样做,不高兴就不这样做。所以,长时期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5.政法干警心理健康的人际关系适应标准一78—政法干警在打击罪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中,要与各种人员交往,在自己的心理状态中,就应该表觋出一种愿意交往的心理倾向,即使是面对罪犯,也应以一个人的状态去对待他,干警的这种交往心态,正反映了干警的健康心理。我们每一个人是在社会中交流、生活、离开了社会的交流和交往,我们就会产生孤独感、被抛弃的感觉。当一个人经常表现出喜欢独居,不愿意参与群体交流时,心理可能已经出现问题了。另外,在人际关系适应上还应该考虑一点就是,待人宽容,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过去经常把它作为行为规范的标准。但现在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宽以待人常常能使自己协调好各种社会关系,对别人宽容,使自己更能与人相沟通,更能与别人友善的相处,而不必计较个性、文化、习惯等方面的差异。而一个能与人相处的人,别人也不会给他难堪,他在与人交往中所感知和体会到的是亲切,是关心,是友爱,这样就会使他心情保持愉快。最终解决好生活、工作中的难题。6.政法干警的各种心理特点应符合年龄特点的标准政法干警的队伍是一支庞大的队伍,有年轻人、有中年人、有快退休的老同志,按照发展心理学的观点,每一个人会在人生中走过各种阶段,儿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没有人能够脱离这一规律,因此,各种年龄阶段的人,都有各种不同的特点,儿童、少年时期的幼稚、青年时期的浪漫活泼、中年时期的稳重、老年时期的深沉等基本特点都只在特殊的阶段中表现出来,这些特点决不会跨出它该落脚的那些阶段。所以,在政法干警的个人交往中,老、中、轻年龄都有,每个同志都应注意自己的行为方式与自己的年龄相协调,差距过大,往往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如年轻人故作深沉就有一些老气横秋的感觉,老年人太活泼也会使人感到做作。这里,评价行为特点与年龄特点是否一致应注意,必须放在较长的时间纬度上来考虑,偶尔的、短期不一致,我们不能把它作为不健康的心理现象来认识。五、政法干警怎样调节好自己的心理,塑造良好的内在心理状态政法干警心理的调节和保健,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政法干警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中坚力量,政法干警们长期受到辩证唯物主义历史主义的教育,受到党纪与国法的教育,受到现实严酷的考验,在人生观与世界观、价值观的建立上,应该说是值得信赖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提高警觉性,市场经济对我们政法队伍的冲击,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反映。当我们队伍中的成员在外在的压力下改变自己原来的信念和理想,使自己的价值体验发生偏移的时候,往往就会出现心理上的困惑、矛盾,这些困惑和矛盾,如果没有予以及时解决,最终会导致我们的工作受到影响,使个体的身心系统受到影响,因此,在政法干警中积极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是必要的,也是极为重要的。2.建立现代的生活节奏与工作观念政法干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方式与生活方式,加强自身的各种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提高和强化各种素质与能力,在各种错综复杂的斗争和竞争中建立成就意识、竞争意识、调节意识、危机意识,尽力在工作中寻求心理平衡,正确处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强化正确的心理状态,使自己始终能够在一种朝气蓬勃、拼搏进取的状态下工作。3.塑造良好的心理特征在政法干警的工作与生活中,良好的心理特征能够促进人的心理健康,保证顺利的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消极的、不良的心理特征则有损于人的心理健康,不利于工作,不利于协调人际关系,比如嫉妒心、猜疑心、自卑、怯懦、虚荣心、心胸狭窄、过分的争强好胜等,都是我们在工作中应注意克服的。4.正确认识自己政法干警在实践工作中,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必须建立正确的自我意识,严酷的对敌斗争需要单打独斗的勇士,更需要团结协作的集体,因此,每一个干警都必须正确的处理好个体与集体的关系,正确的认识自己,在这一点上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要认识自己的能力,只有正确的认识了自己的能力,才能解决好各种问题,不然就容易造成工作的失败;二是要正确的认识自己的需要,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需要。但并不是每个人的需要一经提出就会得到完美的解决。尤其是在政法队伍中,我们更应以较高的标准和要求来看待我们的需要的合理性与实现需要的可能性,不能把自己的行为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也不能把自己的行为凌驾于老百姓之上。应该时刻牢记我们是为国家、为老百姓服务的“公仆”;第三,应正确认识自己的性格,每个人都有性格,但每个人的性格中都有不利于他发展,不利于他工作的一面。政法干警代表了国家的形象,代表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不能因为干警的性格问题而造成老百姓的误解,损害国家、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5.正确认识现实政法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都会遇到困难与问题,只要保持一种平常心态,正确认识并且积极努力,一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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